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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蟹肉作为一名伪水乡人,对于蟹的感情是名正言顺的。蟹来张口的日子不能体会,离开了一年多,错过了一次大闸蟹的季节,体内的馋老鼠就偷偷爬出来了。可惜这里没有大闸蟹,这里只有用青蟹做的,走了味的香辣蟹。没办法,我只有去吃走味香辣蟹解馋。 问题来了,吃蟹就要剥壳,拆蟹肉。这其实是一个技术活,想要不浪费的剥出大部分蟹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被烧熟的蟹兄弟如果在天有灵,一定为自己长得鬼斧神工,不让人唾手可得,颇具英雄气节而非常得意。所谓, 可杀可煮不可吃,看看你们谁本事。当然了,这种技术活其实难不倒多数水乡人。流氓不仅有文化,而且还是熟练工。就算没有吃蟹的那套工具,三下两下也可以剥的大差不差。 我虽然有点文化,但是仍然不是个熟练工,用我妈的话说,是个洋盘。(上海话,‘外行’的意思,戏虐义) 是的,每当吃蟹,这个词是横飞在我家餐桌上的。每当老妈炫耀的告诉我关节处的肉质有多么鲜美,我都觉得非常匪夷所思。为什么芝麻点大的地方,肉会那么好吃啦?到底怎么剥的啦?想来想去,不得其解,想的火大,于是野蛮的咬上去一口,弄的玉石俱焚,啥也没吃到,吐了。然后老妈的嘲笑就会扑面而来,这下不仅是被嘲笑洋盘了,还跟智商挂起了勾。被煮熟的蟹兄弟,它生前估计也没有料到,它长的还有测试人智商的功能...好吧,anyway,我很沮丧,我本来以为,我要默默的做十多年洋盘了。可是抬头一看,心中大喜。咦,还有一个人也经常被嘲笑,连多练习的信心也没有了,已经干脆彻底放弃。这个人,就是我的老爸。 其实我没有说错,据我观察,有一半的男人不喜欢吃螃蟹。他们常常用蟹肉不大好吃的借口,来掩饰自己非常洋盘的真面目。但是他们从来都不害怕,自己因为常年吃不到蟹肉,而营养不良或者没有口福什么的。因为,每一个洋盘男人的旁边,都有一个熟练工女人,帮他们孜孜不倦的拆蟹肉。我的老爸就有这样的福利。但是他为了证明自己是真不喜欢蟹肉,而不是想,得到同情不劳而获,一般都要摆出很勉为其难吃下去的样子,就好像那个不是食中珍味的蟹肉,那是中药黄连口服液之类的东西。 我就没有这样的福利了。我现在也只能自己萧瑟的,费劲的,拆着蟹肉。除了想想自己家那些好笑的场面,我还想起了露表妹帮外婆拆蟹肉。外婆年事已高,牙口不好,不方便吃硬物。每当家里吃蟹宴,露表妹都要先拆满整整一只肥蟹,配好醋汁,放在小碗里盛给外婆,然后再跟我一样野蛮的咬上一口自己的蟹,赶快解解馋。她这样兢兢业业的表现可以追溯到小时候,直到外婆现在偶尔回家再吃蟹宴。我为自己的迟钝而懊悔,也心里深深赞叹表妹的孝心和懂事。 蟹肉难拆,却味若珍宝。我们如此不辞辛苦,是为了将它奉献给心爱的人。 Fantastic Findings From Britain's got talent我今晚好好的看了一下britain's got talent的决赛。 有点遗憾,Susan大妈没有获得冠军。 不过她已经足够有名,很特别的有名。想想一个人,7周内从西楼县的一个农村老处女,猛然变成全球名人,massive pressure真是在所难免。最终宣布胜者时,即便是雄壮如母河马般的大妈,心里素质也必须全面性的崩溃呀。可是大妈不愧是大妈,就在diversity得到冠军,但丫们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大妈已经很快的又进入了她爱装13的状态。赶紧抓住最后一次(当然未必!)上电视的机会,好好的秀了一把大腿。第一次,把裙子撩到小腿。感觉不大过瘾,第二次,勇猛的撩到大腿根.....Orz,由于我平时没有在家也带避雷针的习惯,我就这样很愉快的被雷劈了一把。哈哈哈。大妈很可爱,很销魂。 Susan的魅力,是她身上那种强烈的对比。作为一个资深老处女,她也毫不例外的养着猫。(真是搞不懂,老处女协会规定大家都要养猫嘛)她不唱歌时,非常缺心眼,比如扭扭大蛮腰,学学老母鸡,她的大河马嘴腆着粗脖子显得分外搞笑。她唱歌时,非常有气场,华丽清亮的高音,发自内心的震撼力直击每个人心灵最深处,这种清亮就像熠熠生辉的水晶。在看完一次对美国小名人的采访后,我才晓得,那种听三遍I dreamed I dream哭三遍的花痴,原来不止我一个。 也许公众过多的向大妈投入了“平凡人亦能有梦想”的感情,这里每个选手都是普通人,都有着梦想。对于大妈,她无非是热爱歌唱事业,对其投入了毕生的激情。不过我还相信,大妈如此水晶的声音和她大大咧咧的性格有着必然联系。所谓,单纯人做单纯事。不拘小节,天真潇洒,直面内心。 另外,Diversity编舞了得,Flawless绝不是其对手。酒窝小帅哥Shareen唱歌太劲儿劲儿的了,希望这孩子以后长大不要变成太较真儿的主。Holly这娃开口就是个天使,人如其名,圣洁纯净,高音就是钻石。她一唱,我就想掉眼泪。可是唱到一半忘词,老妈哀求评委往开一面,这个事情做得有点不让人得意。不能让孩子从小就只能听好的,以为自己有一技之长就搞特殊,我们要有强大的内心。同样很小登台,我非常理解holly,也衷心祝福她变坚强。我有点不理解为什么要选那个吹萨克斯风的,却不选那个拉小提琴的韩国妞。 其实这次我最fantastic的大发现,是Shaun smith, 是那首ain't no sunshine.这个17岁的高中甜心,笑起来,嗲嗲的,帅帅的,灵啊!很花痴的多看他两眼之后,大惊,一个17岁的孩子能对失恋的情绪领悟的如此入骨,这样难的歌演唱得炉火纯青。翻遍了70年代原唱Bill withers和American Idol里Kris Allen的版本,我认为Shaun的演绎最完美。墙裂期待Youtube赶紧有这次Shaun决赛的版本,我一定好好收藏。 听ain't no sunshine, 心就会被击碎,真是让人情何以堪,且待改日附文一则,聊以慰藉。 绝望时刻请听从内心呼唤生活有时陷入不知如何决定又称不上困境的尴尬时刻。 怎么办? 绝望时刻,请听从内心呼唤。 梦想这个东西,可能在得到之前,你永远不会疲倦。被杂七杂八的易拉罐绊住双脚,那是必然。如果人人都可以实现,那么梦想可能比白菜还要便宜。我们会给它换个名字,比如叫“小菜”“方便面”“酱菜”什么的。所以,梦想是个奢侈品。虚荣的人虽爱奢侈,可是他们在希望别人给他们买单。 --为什么会有人读疯读傻,读到脑残? --他们在做自己并不真心喜爱的事情! 痛苦那是必然,快乐才是偶然。 近期冒出一个智商156,号称小爱老大,她老二的小姑娘。她把学习当作非常自然的事情。不知不觉的观察环境,不知不觉的吸收知识,一切都在不知不觉间,而且从不知疲倦! 我非常非常羡慕她。非常羡慕她在做她喜欢的,并且正好符合大众价值观的事情。天赋异禀,机缘适当。 --------------------------------------------------------------------------------------------------- MD,这篇文章写的太不文艺了,没灵感。只有下面两张照片拍的稍微文艺点。摄于返程爱城的火车上。 两害相权取其轻前不久去了一趟曼城,曼彻斯特。 刚来爱城的时候,有人跟我说,爱城有点小,又有点土。我去伦敦的时候,我情不自禁的抱怨,伦敦有点脏,又有点乱。于是胖子对我说,去曼城吧,真是现代与古典的完美结合,喧嚣与宁静的黄金比例。 于是我怀着寻找世外桃源一样的心情去了,结果,带着世俗的失落的回来。 人的第一印象总是很主观的,想要邂逅的好,需要一点天公作美,机缘巧合。比如你去西湖,却下着大雨,而不是浪漫小雨那种。虽然也看了山,也游了水,也晓得了灵隐寺院子是啥样。但是多少很遗憾,浇成落汤鸡之后,你只能抖一抖毛,悻悻的对友人说,也许晴天比较美。做一回落汤鸡不是好受的,因为你可能感冒,可能发烧,这样已经心中不爽,那么更何况我这样皮肉和内脏都受了伤的人。 我不晓得犯了哪路神仙,擦破了皮,上吐下泻了一周。我很委屈的抬头看看曼城的天。 还是比较蓝的。但是这个中年的英格兰城市,仍然摆脱不了工业城市的破旧和脏乱。 一座西方城市,当中国城变成他非常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我不知道算不算有点令人失望。就好像你去一户云南白族人家玩,他们家竟然最有意思的不是竹筒银锁,女主人说,看看这个俄罗斯带来的套头娃娃吧,很有趣的哟!可是很有名的呢! ...一只乌鸦飞过... 不知道去哪里玩好,哪里表示这里是曼城,仿佛走在一个巨大的工厂里。我想了想,反正一样要看满眼的灰暗,满地的杂物。反正一样要穿过飞驰的汽车,莫名的废气。反正一样要默默的走在陌生的城市里,即使它有地标。地标的作用在于,让你认识他,而他还是不认识你。how to identify yourself?...既然如此。不如放弃追求表面的好看,转而追求实际的便利。 我开始愿意喜欢伦敦了。两害相权取其轻,我想以后这是个很不错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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